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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登门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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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思远在阿尔比昂留学多年,于这首歌曲,自是非常熟悉的,他这种人,与混混属于两个世界,自然也就谈不到什么友谊,更别说什么地久天长。但是自从当珠事发之后,他在官府里很找了些人,却没什么用处。庞玉堂的关系是在宫里,虽然天子目前不掌权而是太后当政,但是终究皇帝就是皇帝。在皇帝身边当差的管事太监,不是津门县这边的官吏所能颉颃的,庞家铁了心的要黑下这枚珠子,任是谁说话也没用。

    他虽然是大商人,但是庞家是地头蛇,官府中的的人权衡一番后,也都是劝他自认倒霉。最多是有人表示,可以找庞管带商量商量,能否给他几万金洋作为补偿。

    要知,那枚五孔珠来历不凡,若是真想出手,只要找个合适的洋人,就是几十万龙洋也不费力气。这种所谓的补偿,他当然是不会接受的。

    现在这从初次见面的混混头目,居然主动提出帮他索回宝物,又不肯要他的钱财补偿,让这位孟东家大起敬佩之心。燕赵之地自古多慷慨豪侠之士,今日一见,诚不我欺。

    他站起身,朝着赵冠侯鞠了一个躬“如此孟某也就不客气了,赵壮士只管在此养病,这件事请壮士尽力而为,孟某不会催促你,也不会逼你一定要个结果。只要你有这份心,赵壮士就是孟某的朋友,小鞋坊这里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我。这不是交易,而是友谊。”

    被他打发走的伙计,从外面跑回来,手上捧的是几尺大红绸子,孟思远却朝他吩咐道:“这些赏你了,另去柜上说一声,待会给赵壮士送一匹上好的大红来。壮士得此佳偶,孟某未来得及贺喜,就以这一匹云水,作为自己的一点心意,还望壮士笑纳。”

    “孟东家有此好意,我也不推辞了。”赵冠侯并没在绸缎的问题上表现出推拒,既然他也认可了是友谊,那这件事就好办。要钱的话,不管给多少,自己都要感恩戴德,若成了朋友,那么这种援助,也就成了朋友间的馈赠,自己拿起来,也就理直气壮。孟思远终究只是个商人,而不是江湖人,对于这种心机是没有的。

    赵冠侯又问道:“孟东家,你家大业大,财大气粗,绸缎庄的进项足够你衣食无忧,难道办了这个工厂,就能让你的家业翻上几倍?”

    孟思远摇摇头“在大金办厂,是一条充满荆棘的险路,没人说的清结果会怎么样,如果只看收益,并不一定就比我经营现在的生意更好。可是我不得不做。孟家的云水向以织工取胜,以针法冠绝津门。孟某也曾以此自夸,自以为孟氏针法,夷人万难企及。”(注:绸缎因为发音不吉,从业人员称其为云水以代替,如碱称秦琼等,皆为避讳)

    说到此,他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可当我进入伦敦的工厂,听到机器的轰鸣,看到烟囱里喷出的滚滚黑烟时,孟某便领悟了一件事。孟家的针法,织工的技艺,在西洋工业面前,就与我国的军队一样,不堪一击。若想让国家变的强大起来,不再让泰西人凭借区区数艘兵船就在我们的国土上耀武扬威,所能依靠者惟有工业。只有工业可以救神州,只有机械可以强国家。孟某办工厂,所图者并非一己之富贵,实为后人探出一条工业救国之路。五窍珠为我传家之宝,若自我手中丢失,孟某即为孟家罪人,有负于孟氏列祖列宗。可若是不能兴办工业,孟某对不起的便是整个国家。两下取舍,孟某宁负祖宗,不负家国。”

    赵冠侯原本面带笑容听他讲话,可是听到这里,脸上的神情也变的的严肃起来,朝孟思远抱拳一礼“孟东家胸怀天下,赵某佩服。工业救国之路,虽是一条金光大道,但是开路之人,却未必能有什么回报。孟东家既然肯为国家牺牲重宝,赵某不才,没有您这么大的家业,惟有这一条烂命,便是拼了这条命,也要为你讨一个公道回来。”

    “赵壮士,你……你真的认可工业化之路?”孟思远心中大喜,他的工业化构想,在自己家里,也是没有多少支持者的。金国人习惯了传统的工作方式,对于他投巨资办厂的行为,并不是很认同。

    好在他是个极有主见的人,在家里又没有人掣肘,才能把办厂的事推动下去。但是商界的同行里,认同他的也不是太多,官府方面,虽然有洋务运动,可是工厂多是官营,对于商人办厂亦不看好。却没想到,陋巷之中一个混混头子,却是认可他的想法。

    赵冠侯对于工业化的具体措施,是帮不上什么忙的,他上一世与工业打的交道不多,偶尔几次,接触的也是自己那个时代高精尖机械设备公司。其科技含量跟这个时代的机器,存在着巨大的代差,他根本不可能给孟思远提供什么实际帮助。但是在思想和认识上,他是支持孟思远的。

    给不了实际的东西,就只能谈谈理想,而孟思远本来也没指望从一个混混那里得到什么技术支持,或者说,就算赵冠侯能说出什么真知灼见,他也没胆子信的。知音难求,赵冠侯对于工业化的前景的展望,就已经让孟思远引为知己,两人的谈话竟是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直到孟记的伙计送来一匹绸缎,他们才终止了会谈。

    他的事情毕竟很多,不可能在这里长期待下去,待这么久,已经算是例外,此时是该告辞了。只是孟思远此时,已经不把赵冠侯看成一个普通的混混,把对方当做了一个草莽之中的英杰。

    “冠侯贤弟,你我二人一见如故,愚兄也要对你说句实话,五窍珠之事,量力而行。我自然是希望此宝可以回归孟家,但若是为此冒上风险,我却万万难以接受。我宁失去一件传家宝,也不想失去一个朋友。”

    赵冠侯拄着拐杖将他送到门口,只一抱拳“孟兄,我不给你打什么包票,只等事情解决之后,咱们再谈也不晚。”

    送走了人,他回到家中时,苏寒芝看着那匹鲜艳的绸缎,在上面反复的摸索着“这是最好的料子了,要是买这么一匹,得十几两银子吧。这个可不能给它破开,用它做被面被里太浪费了,回头我去店里扯点碎绸子,就可以做被。这缎子留着,你娶媳妇时,给媳妇当聘礼。”

    “好啊,姐说的我支持,那你就把绸子抱回家去。因为我的媳妇,就是你啊。”赵冠侯笑着将她拦腰一抱,苏寒芝身子略僵了一僵,但随后就随他摆布,只是将头低下去,不让赵冠侯看见自己的脸。

    “这匹绸缎先放在你家里吧,等到你定下来的时候……再送也不晚。你答应了孟东家那珠子的事,急不急?如果不急,就缓一缓……也许用不了多久,那珠子就能还给孟先生。”

    “这种事怎么能缓呢?”赵冠侯摇摇头,将嘴贴着苏寒芝的耳朵说道:“庞家不是什么好东西,吃下口的肉,不会吐出来,指望他们把东西交出来,是没可能的。这珠子再好,庞家也未必用的上,我怕的是,他们把它想办法卖了。所以这种事就得宜早不宜迟,等我的腿好一些,就得去把这事办了。再说这事办的越早,对咱越有利。”

    他在苏寒芝的粉脸上轻轻亲了一口,后者的身子剧烈颤抖了一下,口内发出不明意味的呢喃,却温顺的任他在自己身上攻城掠地,甚至连姜凤芝可能过来学写字这点都不顾了。

    “姐,孟家这种大商人,其实很有本事的,别看他现在被人欺负的好象没法还手似的,其实这种大商人是很有能量的。别的不说,至少他足够有钱。这颗见鬼的珠子,光是当,就当了十万元,等我拿回来之后,就算什么都不提,他难道不给我几百两银子谢礼么?如果他这么不会做人,生意就做不到今天。何况今天看来,他是一位君子,君子么,好打交道,也比较好……欺骗。我越是不跟他开口,他越是会给我钱,到时候连咱们成亲的银子,都可以从他身上拿出来了。”

    “你……你和他不是很投机么?我以为……以为你真的要和他做朋友。你不是对他搞的什么工业化,什么实业兴国挺感兴趣的,也说的头头是道,我还以为你和他是同道。你们说的东西我是不明白,可要是让咱大金国变的跟阿尔比昂一样,不是挺好的么?”

    赵冠侯冷哼了一声“事情哪有那么简单,现在办洋务的是谁?北方章中堂,湖广张香帅,松江还有个搞电报的盛愚斋。这些都是朝廷的大员,花的是朝廷的钱。老百姓办洋务,可没那么容易。孟思远是个好人不假,他做的事也确实是好事,可是好人做好事,并不代表能做成。他的步子迈的太大了,如果败了,固然是倾家荡产;即使事成,他也成了众矢之的。其身后没有够硬的靠山,连个小小的津门防营管带都摆不平,纵然有了成就,所有的人都想要过来咬一口,他一样招架不住。跟这种人啊,做做朋友是够的,可是真拿他当知己就算了。他的理想再好,前途再远大,跟我也没关系。我在意的,只有姐你而已。”

    苏寒芝身子又是轻轻的抖了一下,轻轻的推了他一下“别闹了,我先帮你去洗衣服,再去买点绸子,把你的被子重新弄一下。晚上的时候……我都听你的。”

    随后的几天时间里,赵冠侯的日子过的倒是十分舒坦,苏瞎子被那个纪女绊住了腿,整天不见人。姜凤芝似乎和丁剑鸣闹了大别扭,每天往这边跑,学着写字,丁剑鸣倒是不见了影子。苏寒芝则彻底放开了,每天任他亲近,如果不是每天晚上有人来值宿,加上赵冠侯腿上有伤,就算把她吃了,估计也问题不大。

    利用这段时间,又一篇罗平的故事出炉,投递到了公理报,也收到了十元鹰洋的稿酬。但是那个罗平大战夏洛克的稿子始终还是没出,他准备用这个稿子钓着雄野松,轻易是不会放出去。

    苏寒芝不知为什么对写作和学习读书的兴趣减弱了不少,与其说是学,不如所是应付差事。只是享受着跟他在一起的过程,并没有真学进去。

    赵冠侯倒也不急,总归有自己这个导师在,她就算想差,也差不到哪去。随着腿伤的大好,他也终于可以行动,为孟思远讨回那枚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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