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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文学网 -> 网游动漫 -> 陆笑风传奇 -> 第 176 章 斯台普斯的首秀 第 176 章 斯台普斯的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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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们陆陆续续到了更衣室,奥多姆就得意洋洋地展示着自己的成果。
在队友们的哄笑声中,没有尴尬镜头的陆笑风还好,武贾西奇和乔治就悲剧了。
“莎莎,你真是一个小女孩!”
科比就再次拿武贾西奇的女孩名字开玩笑。
“德文,你居然湿了身,要不我们以后叫你湿身男?”
“湿身男!真是一个贴切的名字。”奥多姆也跟着起哄。
“no!no!你们不能这样!”
乔治一听大急,却又毫无办法,硬挺着没有开口求饶,但祈求的眼神,却谁都看得出来。
“ok!可以不叫。不过,你得向大家表示一下你的谢意!”
奥多姆却没轻易放过他。
“好吧,那我明天晚上请大家吃饭。”
“好主意!说好了哦!”
一群人嘻嘻哈哈,轻松地准备着新赛季在斯台普斯中心的首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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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个移民国家,除了极少数的土著,绝大多数民众或者他们的祖先都是从其他国家甚至其他洲移民过去的。
其中,亚裔的人口差不多占到了百分之五,而华人就是亚裔里边数量最多的,大概占美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
因为地理位置和历史的原因,美国华人最多的州当然是加州,占美国华人总人口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五。
美国华人最多的城市是旧金山(粤籍华人又叫它三藩市),本来按外国地名的翻译方式,应该是音译的“圣弗朗西斯科”,但因为当年淘金的缘故,华人们都习惯叫它“金山”,又区别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的“新金山”,所以叫“旧金山”。
从这个名字的翻译里,就能看出旧金山跟华人的渊源。
在旧金山,华人是最大的族裔,占到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一,倒是把其他民族弄成了少数民族,那儿的唐人街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一个。
所以,姚明去了nba打球以后,每次来勇士的主场,总能受到狂热的华人球迷们欢迎,弄得跟回家一样。
考虑到这个原因,当初陆笑风选秀的时候,就想过去勇士。
不过,洛杉矶却是美国几个大城市里边,华人最多的一个,有差不多40万,而且华人们混得都比较好,社会地位也高。
事实上,洛杉矶一直是华人移民最理想的首选城市,只需要会一点简单的英语,华人们在洛杉矶就能通行无阻。
陆笑风在洛杉矶的首场比赛,就体会到了华人同胞们的热情。
能容纳接近一万九千人的斯台普斯中心球馆,第一场季前赛就满员了。
今晚,湖人的出场顺序有了些微调,陆笑风成了第一个出场的球员。
老球迷们都知道,球队老大都是最后一个出场,第一个出场的,就是二号人物。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和比赛,陆笑风的表现和潜力,管理层都看在眼里,在洛杉矶主场的首秀,正式将他树立为球队的老二。
这也是奥多姆缺乏上进心的缘故,如果是其他人,有他那个资历和能力,即便是球队老大也要去争一争。
他却养成了懒散的习惯,不管是训练里,还是比赛中,都表现得无欲无求。
在热火,他被韦德取代了老大地位,在湖人,干脆沦为了球队老三,他似乎也无所谓。
“首先有请,来自中国江城,六尺五寸,我们的组织后卫,陆笑风!”
在主持人夸张的介绍声里,陆笑风从通道里跑了出来。
“喔!”
震耳欲聋欢呼声一下盖过了热烈的掌声。
经过前几场比赛,球迷们对陆笑风零星的嘘声也不见了。
陆笑风一路小跑,跟通道旁边的观众们击着掌,跑到场上,双手举了起来。
支持人的介绍里,把他的名字念成了“陆小凤”,但当他高举双手,却听到了正宗的“陆笑风”的喊声。
字正腔圆的中国话,那是华人同胞们的呼喊声。
他一下激动起来,似乎回到了高中联赛,回到了江城一中,久违的主场气氛,让他情不自禁,热血沸腾。
他本以为观众们的欢呼声,都是那样热烈,但二三四位出来的奥多姆、巴特勒和米姆的欢呼声却一下子小了许多。
他才明白过来,自己在湖人主场的受欢迎度,已经到了某个高度。
直到最后一个科比出来,全场爆棚的欢呼声,陆笑风才又感受到了那种热度,华人球迷的支持,让他直追科比,成了第二受欢迎的湖人球员。
这也是费舍尔第一次回到曾经战斗过的地方,观众们也给他献上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全场灯光亮起的时候,陆笑风才看到了观众席上的热闹。
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中文的牌子,举着它们的主人,都是熟悉的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
“陆笑风,欢迎来到la”
“我爱陆笑风”
“笑风加油”
“笑风mvp”
……
陆笑风感动不已,在遥远的异国他乡,还有这么多同种同源的同胞支持自己,一瞬间,他眼角湿润,有了种流泪的冲动。
上场的时候,他还特意向华人球迷们挥手示意,向一双双黑眼睛投过去感激的眼神,又引来一阵中文的呐喊声。
看到这一幕,恐怕最开心的就是湖人老板巴斯,和nba总裁斯特恩了,他们的中国策略,成效显著。
这还是没有直播的季前赛,等到常规赛,中国观众们,看了比赛直播,又是怎样一副光景呢?
两队之前已经打过一场,对方的特点都有所了解。
勇士的首发阵容,跟湖人真有几分相似。
费舍尔vs陆笑风
理查德森vs科比
邓利维vs巴特勒
墨菲vs奥多姆
福耶尔vs米姆
除了控球后卫这一点,其他位置,身高基本上都一样。
两队的打法,也都是以外线为主,中锋外的位置基本上都是能跑能跳的球员,打起快攻来,都相当好看。
当然,陆笑风自认比费舍尔强,科比也强过理查德森,巴特勒和邓利维,一个身体更好,一个投篮更准。
大前锋位置,奥多姆应该比墨菲强,可奥多姆的稳定性是个问题,墨菲的远投是个优势。
中锋,两边都是蓝领,说不上谁好谁差。
谁能更胜一筹?
比赛蓄势待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