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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文学网 -> 都市言情 -> 大国军垦 -> 第118章 咸鱼寡肉 第118章 咸鱼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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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人的夹缠不清叶雨泽早有领教。争论到这个地步,他也懒得争了。
只心里有一份莫名的沉重。但是不知道为啥?
叶雨泽打量起自己搬上来的那块石头。只见这石头颜色洁白,质地细腻。近乎于透明。
想了一会,他决定把它搬回家。不管咋样这石头也等于救了它。
叶雨泽觉得不该让它永远在河床里孤寂下去。
北疆的夏天太阳很炎热。但是河水却清冷。在水里泡一会,那凉气就往骨头里钻。
几个人折腾的时候没觉得。但是闲下来浑身都开始打颤。
特别是银花,穿着湿衣服。一个劲的哆嗦。
叶雨泽不顾她反对,赶紧把她裙子脱了。然后紧紧搂在怀里。用体温给她祛除寒意。
好歹衣服干的很快,一个小时左右。衣服就处于半干状态。只是这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只剩下一片金灿灿的晚霞浮在西边的山峦上。
天色不早,叶雨泽他们收拾一下就朝家里走。
杨革勇把所有的鱼都用红柳穿起来。自己背着。
而叶雨泽则扛着那块救命石。五里路走起来也很快。没用一个小时就看见连队的房子了。
这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杨革勇把那条大鱼放在杨雨泽家里就回去了。
这时候父母已经下班。看见这鱼也吃了一惊。
叶雨泽直接用刀切了一半给银花家里送了过去。
三个孩子谁也没敢把落水的事情告诉家里。
没办法,这种事若是告诉家里,后果就是以后谁也不许去河边了。
只是叶雨泽有些不放心,因为银花的嘴唇始终是紫的。可见根本没有恢复过来。
于是他嘱咐李珍阿姨给她炖点鱼汤喝。说是今天游泳时间长了,冻着了。
李珍阿姨做事他还是很放心的。比那个不靠谱的赵叔强多了。
他也回家开始做鱼。没办法,老妈老爸对于做鱼都没啥心得。也只限于能够做熟。
但是那味道就不敢恭维了。最主要的就是他们做鱼永远去不掉那股腥味。
中国资源辽阔,地大物博。最令人赞叹的也是饮食文化。
就比如吃鱼,同样的鱼。南北方的做法就完全不同。
南方人吃鱼讲究个鲜,基本都是用最简单的方法用最少的调料来烹制。
但是北方人却讲究个炖!而且有个口诀叫做咸鱼寡肉。
就是炖鱼的时候盐一定要足,而且火候必须到位!
叶雨泽家乡白洋淀那里饭店里面做鱼。你若是想第二天吃。那么第一天晚上必须要预定。
这鱼要足足炖一夜半天才好吃。当然不会是全程大火。而是用大火煮一阵之后再用小火煨。???.biQuPai.co
这种做法对于南方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他们不肯定会说这鱼得被炖成粥。
其实不然,真正的炖鱼讲究就是十几个小时过后皮都不能有一点损伤。
而且最绝的就是里面的骨头都酥了。就是你不用再担心有刺。因为吃鱼时候连刺都可以吃了。
而且炖鱼时候一定要加一些肥肉。这个能提高鱼的香味。
叶雨泽当然没有那么做。因为这么大的鱼没必要那么费事。
叶雨泽把鱼肉整个剔下来。切片做糖醋就行了。
三弟来这一阵,便由那个又黑又瘦的小猴子一样的孩子变得白白胖胖了。
营养一跟上。身体就会很快改变。原来他看见肉就没命一般的往嘴里扒拉。
现在也学的挑三拣四,肥肉根本不吃了。
不过对于大哥做的鱼他显然兴趣很浓。从那白白的鱼片成型开始。他的眼珠就没离开过。
当一盘子带着脆皮的糖醋鱼片上桌的时候。叶雨凡都差点没抢过他!
最近老妈又开始忙起来了。老爸身兼二职更别说了。
老妈现在埋怨最多的就是嫌叶雨泽多管闲事,铅笔盒的新样式太受欢迎。孩子们都疯了一样购买!
家境稍微好一些的孩子,都闹着要把师徒四人的图案集齐才算罢休。
这也是当初叶雨泽玩的一个小花招。孩子都是这样的心理。虽然不见得喜欢每个人物。
但是若是只买一个,他们就会有选择困难症。觉得哪个都好!
本来兵团的铅笔盒已经快饱和了。结果这东西一出来,每个孩子都闹着换。这一下就等于又重新开始了。
现在铅笔盒厂日产已经到了一千个。
连里很多人都出去盖房子去了。之所以叫基建连,就是因为这个连本来的专职就是盖房子。
每年团里的基建任务都要靠基建连完成。甚至师里一些工程基建连也得去。
三个排已经派出去两个了,只剩下赵登宣叔叔的三排留在家里维持副业的运营。
不过铅笔盒厂到是没受到影响。因为除了马洪奎之外都是女人。
到处都是催货的。虽然铅笔盒由团里统一销售。
但是现在大家都知道产地是哪里了。所以基本都是自己来拉。
这个没办法,各地供销社都一样。这东西一上货架基本就是个空!
顶的的内地大厂过来的货都卖不动了。
甚至大厂的业务员还有直接找上门。要买基建连的铅笔盒。
这个连里自然不敢,都推回团里去了。
刘庆华当了三团副团长之后,到是想做点事出来。
也张罗着要做铅笔盒。只是他自己去了天津那个塑料布厂之后。
人家根本不给他面子。一米布都没能买回来。
这家伙不死心。来基建连企图分走一部分。
但是连领导还没说话。就被老妈直接顶住了。
这一下刘庆华没了办法,指导员是她老公。不可能向着自己。
马全义就算跟叶万成不那么和谐。但是也不会傻到把自己连队的金字招牌让给别人。
铅笔盒厂的业绩越好,他这个连长功劳也是越大的!
刘庆华碰了一鼻子灰走了。老爸到是拉着他来家里吃了几顿饭。
买卖不成仁义在吗?虽然都是兵团战友。但是人都有小集体荣誉那一块的本位思想。
这个谈不上自私或者狭隘。换谁都如此。
老妈一面埋怨儿子,一面幸福的劳累着。
这就是所谓的痛并快乐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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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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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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