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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文学网 -> 恐怖灵异 -> 末代钦天 -> 第三十八章 蜀地 第三十八章 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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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妄言之姑听之,不喜听之自走之。
同治十三年,即是1875年。
爱新觉罗•载淳于紫禁城养心殿中去世。
这位满清第十位皇帝常年出入于八大胡同,流连于烟花柳巷,放着后宫所谓的三千佳丽牡丹于不顾,偏爱民间土生土长的野花,最后疑似死于性病,享年十九岁。
当各地的府衙官差敲打着锣鼓,奔走在各个巷道之间,传递这个惊天噩耗时,已经过了整整三天。
整个西北的肃杀之气好像传不到四川成都,那西北黄沙上遮遮掩掩的皑皑白雪,万物凋零。
手巧的西北女子,早就裁开了从集市上换来浆洗干净的粗布,趁着偶尔还能看的着的太阳光下,把攒了大半年的新鲜棉花,细细的铺进粗布当中。
整齐的针脚,一丝不苟。
针尖在发际抹了一下,看着快要完工的棉袄,想起自家踏实肯干的汉子,机灵懂事的孩子,这个冬天兴许能熬得过去吧。
不知怎地,一路漂泊,一路游荡的方然,在四川成都附近一个小村庄做起了教书先生。
这一教就是三年之久,住在这个小村庄里面的人,倒也心性淳朴。
方然刚到此地,搭起一个草庐再次定居,热后又准备建一个私塾。
忙完农活的庄家汉子倒也乐意帮这个瞧着就打心眼里顺眼的年轻人一把,不出一个月,这个小小的私塾便就出现了众人的眼前。
庄稼汉子忐忑中半开玩笑的询问私塾的收费问题。倒也不贵,按人头计算,每人半年三十文钱,家中要是实在清贫,也可以降低一些。
没有多大的文化的庄稼汉子听不懂什么清贫,只听到了每个人半年三十文钱,一年下来也就是六十文,咬咬牙挤着也就挤了出来。
当晚,便叫那个自己半头猪从自己老丈人手里接过来的媳妇,给自己半大的孩子,缝了一个好看至极的小书囊。
一传十,整个村庄都听到了这个消息,老实巴交的农家汉子,心里盘算着这六十文钱,又看看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叫自己‘“老汉”的半大儿子,心里一横,不能落在那隔壁老李家的屁股后头,于是把自己家的孩子也送了进去。
村庄里面,原本有一家私塾。是村里赶考数十年,次次名落孙山的老头伙同地主家开起来的。
只是学费很贵,让那些和泥土打了一辈子交道的农家汉子听到后直摇头。
于是自家孩子只能看着村里富贵人家的小崽子,抬着岁数不大但却已经养起了双下巴的圆乎乎的脑袋上学。
听到村子里又建起了一家私塾,专门为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教书,当天下午,那个气冲冲的老头,弯着腰,拄着拐杖,登门去寻那年轻人的麻烦。
众人害怕那年轻人吃亏,一个个堵在门口,寻思着为年轻人壮壮胆。
堵了还没一会儿,就看见那老头,满脸通红,嘴里念叨着:“后生可畏,后生可畏!”退出了私塾房门,至此,再也没有来找过麻烦。
地主家,专门出那阴损招的小人,于某天半夜,蒙着脸,悄悄溜到私塾,正准备放火烧了房子,却不料房间里面冲出一帮大汉,不由分说,按在地上就是一顿老拳,吃了哑巴亏的一行人,回到地主家,又起了一个阴招。
堵在年轻人回家的路上,就要一顿好打。
还没近身,就看到那漫山遍野的毒蛇,吐着信子,朝自己冷冷游了过来。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这几件事,不知道从谁的嘴里传出,并且越传越神。
村里的老人说那年轻人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来咱们这个僻静村子里面修行。
也有人说,那年轻人是落魄贵族,隐姓埋名,逃难逃到了这里。
众说纷纭,年轻人从来没有解释过。
十传百,年轻人的名声越来越大,邻村的人都抱着母鸡,怀揣着十几个鸡蛋,带着自己家的孩子,向年轻人表示想上私塾。
最后母鸡抱了回去,鸡蛋也揣了回去,孩子却兴高采烈的留在了,私塾里面。
村里的女孩子,也想上学,可父母不肯。
上千年的男尊女卑思想,方然也不好说什么。
只是在女孩子特意挑远路割草,就为经过自己的私塾听他讲那‘人之初,性本善’。
方然看在眼里,却从来没有说过什么。
村里的媒婆,讲注意打到了这个年轻人身上,眼瞅着二十好几的人了,连个家室都没有,一个人也太孤苦伶仃,像他这么大的男性,人家孩子都能下地干活了。
无论说的怎样天花乱坠,年轻人却都一一推辞掉。
农村人性子朴实,有恩就得报。
年轻人在自己的茅草屋前开垦了一片菜地。
看着年轻人去私塾教书,自己偷偷溜进地里,除草施肥,干的漂漂亮亮。
“老子书是没你读得多,可论起这庄稼把式,十个你都比不上我。”
偶尔,年轻人菜地里的菜不够了。
就从自家地里摘上一些,一拍自己儿子的屁股,让给他们先生送去,年轻人倒是每次都收下,从未拒绝。
这天傍晚,年轻人早早的下了课,数着一枚枚的铜钱,退回给每个人的手里,让他们回去交给自己父母。
看着上不懂事的孩子,无忧无虑的跑出课堂,年轻人笑着摇了摇头。
关上私塾的大门,一路走来,笑意满满,面对每个遇到的人。
“方先生,今儿这么早下课啊?”
“偷个懒,提前给那帮小兔崽子下了课。”
“方先生吃了没,去我家喝两盅?”
“明天一定到,一定到。”
进了自己茅草屋,掩上门,静待老李家的孩子前来推门。
吱呀一声,门开了。
老李家的孩子说自己老汉请你去吃火锅。
方然笑着应允。
进了老李家的大门,推门一看正中间一口大锅已经调好了底料,已经沸腾的红油掀起锅底加的各种调味品。
孩子搬来凳子,请方然落座。
催促完自家婆娘下手快点,把那下锅的羊肉,鱼肉切得再快点,转过身端起一盅自家酿的粮食酒:“来,咱哥俩走一个!”
年轻人举起酒盅:“走一个!”
年轻人自然就是上文提到的方然。
农家自己酿的粮食酒,初入口极辣,下肚时,又略显温和。
不似那花雕,竹叶青,入口绵长,口感细腻。
但也绝对不会像那无良商家掺了七八分清水还敢兜售的酒水,一觉醒来头疼欲裂。
炉子上的火光,照着这位农家汉子黝黑的面庞,不知是火光的缘故,还是酒水的刺激,上面泛着红光。
酒过三巡,人已是吃饱喝足,放下碗筷,抹了抹嘴唇上的油脂,这边的天气不似北方那样摄人心魄,满肚子的热油,让人全身发汗。
辞别李家,推开自家茅草屋的柴门,不出意料,里面坐着三人,为首是一老头,杨栾卿。
见着方然的进门,杨栾卿赶紧从凳子上站起。
方然看着眼前的杨栾卿,佝偻的老腰已经直不起来,原先鬓角的华发已经长满整个脑袋。
浑浊的眼睛瞅了方然半晌,在其余两个中年人极其诧异的眼光下,老人双手作揖:“草民杨栾卿,拜见方大人。”
方然扶起杨栾卿,说了声:“走吧!”
自此消失在了这个村庄。
出四川,入甘肃。一路旱地,直奔京城。
漫天的飞雪,调皮的往方然脖子里钻,裹着一身厚实裘衣的方然,在马车上下来,看着北国的冬天,久久无言。
几天后,快出甘肃。
远处田地里还有一名老妪在寸厚的白雪中收割着自家最后一茬韭菜。
“把那韭菜带回京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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